大家好,我是小典,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诉讼程序法包括哪些,诉讼程序,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一、起诉 就是提起诉讼,俗称“打官司”。
2、当你的权利受到侵犯或与他人发生纠纷后,需要通过人民法院处理的,你必须先起诉。
3、否则人民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4、 起诉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四个条件,即: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当事人起诉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要提交起码的证据材料。
6、 二、审查、受理 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将在七日内对当事人的起诉依法进行审查。
7、认为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就会受理,同时向起诉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并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8、认为的当事人的起诉材料和手续不够齐全,法院会通知其补办手续;审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会向起诉人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书》。
9、当事人对裁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后法定的期限内上诉。
10、 三、开庭前的准备 案件受理后到法庭开庭之前,作为当事人有权向法院进一步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以证明你的主张。
11、如果因客观原因调查取证有困难的,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调查取证。
12、对案件中的有关问题需要鉴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鉴定。
13、 在此期间,原告可以变更、增加原来的诉讼请求。
14、被告有权提出反诉,原告可以撤回起诉。
15、同时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和解。
16、也有权要求法院主持调解。
17、法官也可以依职权对案件进行调解。
18、如果达成协议的,法院将会向双方当事人出具《调解书》。
19、 为了保证您的权利及时得到实现,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20、当然在起诉之前也有权申请财产保全。
21、 四、开庭 开庭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中心环节,所以当事人必须到庭。
22、原告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无故退庭,法院会对案件做撤诉处理;被告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有权作出缺席审理。
23、 开庭的基本顺序包括:核对双方当事人,原告宣读《起诉状》,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也可以提交给法庭各种证据材料,之后进行法庭辩论,最后合议庭对案件如何处理进行评议。
24、评议有明确结果的,法庭将当庭宣判 。
25、当庭宣判有困难的 ,法庭也可以定期宣判。
26、按照法律规定,当庭宣判的,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送判决书。
27、审议期间,法庭认为有法定情形的,也有权决定延期审理。
28、 五、上诉 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判不服的,有权在收到判决书后十五日内,或收到裁定书后十日内通过原审人民法院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上级法院对该案再次进行审理。
29、这里特别需要提醒的是上诉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逾期将丧失上诉的权利。
30、 六、二审 当事人对案件的上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上级法院必定对该案再次进行审理。
31、二审的程序和一审基本相同。
32、不同的是二审期间,当事人不得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供新的证据也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33、法官也可以主持调解。
34、如果当事人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没有新的异议的,法官可以不开庭审理。
35、一审的裁判当事人有权上诉,二审的裁判是生效裁判,当事人不得再上诉,裁判书送达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36、 七、执行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败诉方必须自觉地履行已生效的判决书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
37、败诉方未在法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的,权利方有权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8、申请执行只能向作出一审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并提交《申请书》和生效的裁判文书。
39、法院受理之后即进入执行程序。
40、在执行期间,法院根据情况有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搜查等强制措施,以确保权利人权利的实现。
41、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或抗拒执行的,法院有权对其实施罚款、拘留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42、 八、申请再审 当事人确有新的事实和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已作出的生效裁判错误的,有权在裁判文书生效后二年内提起再审申请,或者通过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43、申请再审时应当提出新的证据。
44、人民法院将对该案重新进行全面复查。
45、复查期间原生效的裁判仍须继续执行,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
46、经法院复查,认为原案件处理正确地,当事人的申请将被人民法院书面驳回。
47、当事人仍不服的,只能向上级法院申请。
48、审查认为原案件处理有可能错误的,法院将裁定对该案进行再审,并重新作出判决。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