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4年8月9日,经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的蚌埠市以《关于五河县2024年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蚌〔2024〕24号),批准征收集体所有...
2024年8月9日,经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的蚌埠市以《关于五河县2024年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蚌〔2024〕24号),批准征收集体所有土地2.2689公顷(34.0335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女山路西侧、兴浍路北侧、大小方安置区南侧。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