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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智能电视生产商在电视直播业务中的侵权责任认定

时间:2024-07-20 06:12:06 来源:
导读 作者:杨丽(原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随着互联网传播技术的发展,在三网融合的网络大环境下,智能电视的发展备受行业关注,伴随着...

作者:杨丽(原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随着互联网传播技术的发展,在三网融合的网络大环境下,智能电视的发展备受行业关注,伴随着技术的进步,直播和视频的播放终端的发展也越来越快,智能电视在满足用户更多选择皅同时,其所提供的部分服务也已开始陷入知识产权纠纷,并成为行业关注焦点。一、问题的提出电视作为一种重要的传媒工具,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电视我们可以第一时间获取到各种新闻、资讯信息,观看各种丰富多彩的娱乐节目、满足大众精神娱乐需求。伴随通信传媒技术的发展,实现了三网融合,形成有线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以及互联网电视(OTT)三足鼎立的局面,其中有线电视和交互式网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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