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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渐行渐近 强化转移支付激励约束

时间:2024-07-12 10:06:39 来源:
导读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渐行渐近】备受关注的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渐行渐近。多位专家表示,新一轮改革既要立足于当前的宏观经济和财政形势,更...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渐行渐近】备受关注的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渐行渐近。多位专家表示,新一轮改革既要立足于当前的宏观经济和财政形势,更要站在国家治理和国家战略的高度,建立健全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具体来看,优化税制结构、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强化转移支付激励约束等料是本轮改革的重点任务。

消费税改革引关注

专家认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需要顺应经济发展新形势,其中一个重点内容便是保持宏观税负和基本税制稳定。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岳树民表示,收入规模关系到税收保障功能,为保证财政安全,我国税收收入不宜再降低。新一轮改革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变化、税源结构变化以及政策调控目标,实行有增有减的税负调整,以保持宏观税负基本稳定乃至小幅增长。

减税降费政策将有优化空间。方正证券首席宏观经济学家芦哲认为,一方面,减税降费需从普惠型转向结构型,以结构性减税降费替代全面减税降费;另一方面,减税降费要逐步从纾困型转向发展型,从缓解企业短期困难转向注重企业和经济的长期发展。

消费税改革也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2019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提出,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

“消费税作为我国前四大税种之一,也是目前四大税收中尚未实行央地共享的税种。”中国银河证券宏观经济分析师张迪介绍,下划是指由过去完全归属于中央,改为将部分比例或部分税目的消费税划给地方政府,后移则是由过去生产方代缴后移至批发商或零售商向所在地税务机关代缴。消费税下划和后移之后,部分收入将下划消费地地方政府。

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荀玉根预计,消费税改革调整的存量部分将核定基数由地方上解中央,增量部分原则上将归属地方,未来这些举措将加快落实。此外,预计消费税的税目可能适当扩充,地方政府对消费税收入的分成比例也有望调整。这不仅可以为地方政府拓展稳定的收入来源,还可以改善消费环境,调节收入。

此外,个税、增值税也有改革空间。芦哲认为,应通过扩大综合征收范围,促进税负公平,更好发挥个税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在增值税改革方面,建议加快推出增值税法,并进一步简并税率,完善留抵退税制度设计,畅通抵扣链条。

理顺央地事权与支出关系

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构成要素,也是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逻辑起点和前置条件。专家建议,进一步厘清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提高中央支出比重。

今年的预算报告提出,落实落细已出台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相关方案,稳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

浙商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超表示,近年来,我国已陆续在多个重要领域出台了央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文件,但地方政府财权事权不匹配问题仍未根本解决,权责利划分仍待进一步改进,后续改革中或继续适当上移部分地方支出责任。

“从国际经验来看,我国中央政府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显著低于其他国家。”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表示,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发展阶段的转变,中央政府应在促进社会公平、环境保护、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等领域发挥更大作用。他建议,中央政府上收部分事权与支出责任,逐渐提高中央政府在事关全局性利益领域的直接支出责任,避免以转移支付的形式将中央事权和共同事权转嫁给地方执行,减轻地方政府实际支出压力。

芦哲认为,在部分支出领域,中央财政理应承担更多责任。例如,在科技支出方面,考虑到全国受益的特点,中央财政应当承担更多基础性、长远性的基础研究支出责任。此外,跨地区的基建投资、价格补贴等全国性宏观调控支出,都应由中央财政承担更多事权和支出责任。

此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也有待进一步深化。2022年,国务院专门发文部署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多地已结合当地实际出台具体改革办法。专家认为,当前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仍存在一定挑战,兼顾实现统一规范与因地制宜仍是下阶段的重大课题,亟待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中加以健全。

强化转移支付激励约束

强化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是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又一看点。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无偿拨付的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地区财政不平衡问题,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调控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高培勇认为,在当下经济恢复的过程中,特别是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需要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应通过健全地方税体系、健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来健全地方财政收支体系,并由此重塑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格局,让地方政府形成关于经济发展和财政收支的确定性预期。

“现有分税制基本框架下,转移支付制度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仍然具有重要的作用。”罗志恒表示,应尽快在优化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的基础上调整和优化转移支付制度。

罗志恒认为,随着事权和支出责任上移的改革,地方政府的收支矛盾将有所缓解,转移支付规模应随之下降,避免一味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思维,客观、全面审视转移支付的作用,推动地方政府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和经济发展思路,激励地方政府加大民生和基本公共服务支出。

此外,转移支付制度也有继续完善空间。2023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提出,建立健全转移支付分类管理机制,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根据中央财政支出责任足额安排,探索实行差异化的补助政策,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更加均衡;加强转移支付分配使用和绩效管理,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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