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本文源自:金融界金融界消息,近日,兰溪市新天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被兰溪市应急管理局处...
本文源自:金融界金融界消息,近日,兰溪市新天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被兰溪市应急管理局处罚款人民币18000元整。据公告内容,兰溪市新天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浙江省浙江省兰溪市经济开发区越中路23号实施了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同一法令对当事人作出了处以罚款人民币18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兰溪市新天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