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南都讯记者李玲6月7日,据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设立合营企业,因未依法申报违法...
南都讯记者李玲6月7日,据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设立合营企业,因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各被罚款150万元。打开网易新闻查看精彩图片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1月19日,上海海立与海尔空调签署《郑州海立电器有限公司之合资合同》,拟共同设立合营企业郑州海立电器有限公司,从事空调转子式压缩机的生产与销售。上海海立持有合营企业51%股权,海尔空调持有合营企业49%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