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超市第一股”步步高又有新消息。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
10月29日晚,步步高公告,公司于10月26日收到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龙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于2023年10月30日停牌一天,并自2023年10月31日复牌交易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步步高”变更为“*ST步高”,证券代码仍为“002251”。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事项,重整完成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核准后公司股票将恢复正常交易。
对此,步步高表示,公司在超市、百货业务领域深耕多年,在湖南、广西等地零售市场占有较大市场份额,门店位于所在城市的核心商圈或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商业中心,地理位置优越,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预重整期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投资人招募进展顺利,可认定具有重整价值和拯救可能性。
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董事会将全力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争取多方支持,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收湖南证监局警示函
在此之前,因业绩预告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步步高曾收到湖南证监局警示函。
警示函称,经查,2023年1月16日,步步高披露《2022年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30000万元-195000万元。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254361万元。
公司在《2022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202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差异较大,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步步高27日晚公告表示,收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严格按照湖南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落实内部问责。公司将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领会,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